伞是在“盖”的基础上形成的,三代时期(夏、商、周)已经出现,并至少在周初时便已流行于世。
秦汉时期伞的功能主要是作为仪仗伞来使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增加防雨、防晒等功能,并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
汉朝对车盖的仪制作出了规定。《后汉书》卷三九《舆服志》详细记录了汉朝对车辆和伞盖的限制:皇帝、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使用羽盖;皇太子和皇子则使用青盖, 称为“王青盖车”;中二千石、二千石以上官员为皂盖。
汉景帝中元五年(前145)诏三百石以上皂布盖, 千石以上皂缯覆盖,二百石以下白布盖。一般的庶民百姓并没有用盖的权利,至于商人,在重农思想浓厚的汉朝甚至被禁止乘车。
1971年,河北省安平县逯家庄东汉墓中发现君车出行图,展示了使用伞盖的现象。沂南北寨墓画像石周公辅成王图中成王头顶的华盖和画像石中西王母头顶的华盖,都是曲柄伞的形象。
君车出行图
这一时期,伞不仅在中原地区流行,而且也普及到了边远的西南地区。在李家山古墓群1992年的考古发掘中,出现了执伞铜俑。执伞铜俑高66厘米跪坐于铜鼓形座上双手在身前作握姿,所执之伞已失。
由此可见,当时的伞已经在滇族贵族中普遍使用,其种类应是文献中记载的曲盖,即曲柄伞,是为统治者出行时使用的。统治者出行一般都由侍从撑伞,但侍从地位低下,不能与其并行,故专门设计了曲柄伞具,供撑伞者跟随其后,而又不影响其使用效果。
统治者不仅在生前要使用这种器具,而且希望死后也拥有这种服务,故此在陵墓中放置了执伞俑和作为明器的伞具。从目前出土的考古资料来看,执伞俑为古滇族青铜文化墓葬中所独有,在墓葬里一般前后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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